展业管家”客户端用户服务协议

展业管家(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联付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您 提供的“展业管家”软件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

本协议由您与本公司关于本系统及提供的“展业管家”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所拟定的法律协议。本协议在您与本公司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一旦下载、安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系统,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件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勿复制、下载、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系统。

(一)关于“展业管家”服务协议的确认和接受

1.1 本服务是由本公司向您提供的本系统下的服务内容。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在自愿注册使用本服务前,必须仔细阅读,并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后,注册和使用本服务。

1.2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或变更本协议之内容,并通过本公司网站或软件系统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无需单独另行通知。若您在本公司修改或变更服务条款并在本公司网站或软件系统发布公告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或变更。若您不同意修改的协议内容,则您应主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1.3 如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除“展业管家”服务的服务协议条款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关于“展业管家”服务的注册

在使用本服务前,您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您已经年满18周岁且在60周岁以下。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如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如您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不当方式注册为“展业管家”用户,您与本公司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注销您的账户及限制本服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不当方式注册为本服务,且利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交易行为自始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超出其民事能力范围的交易行为自始无效。

注册成为“展业管家”服务的用户,须承诺以下事项:

2.1 您确认在注册成为本服务的用户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注册成功,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2.2 您同意基于运行和服务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提供本服务或本服务的部分服务功能,也可根据需要提供新的服务功能。在任何服务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同意本服务内容提供的变更。

2.3 您同意,您在本系统上发生的本服务内容的交易,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按照与您之间的协议及其发布的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按照您的指令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服务内容提供商一方,同时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有权从内容提供商一方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商品描述、物流信息、行为信息、账户相关信息等)。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的规定进行资金的冻结、扣划完全来自于您的授权,本公司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责任。但您确认,您使用展业管家服务时,您仍应完全遵守本协议及本公制定的各项规则提示等。

(三)关于“展业管家”服务的守法使用的承诺

3.1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物品的交易),也不能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3.2 您在使用本公司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以及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本公司即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雇员受损的, 您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协议。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号),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3.3 您违反本服务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向本公司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等),您同意赔偿本公司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本公司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您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展业管家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展业管家账号或利用展业管家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本公司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本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4 您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3.5 交易务。一经使用本服务,本公司将会按照交易规则,向您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并有权自您支付的款项中先行扣除。

3.6 您点击同意本协议,服务商将会提供推荐人员的联系方式,你可咨询与本系统相关的业务、终端布放、宣传推介、使用帮助等服务。

(五)第三方服务:

5.1 第三方会在本系统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当您在选择第三方的产品和服务时,就表示您认可并同意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因此,建议您提前仔细阅读第三方的相关协议内容和隐私政策条款,因为本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具有管控和审查的权利或义务,所以,若因您使用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而遭受了权益上的损害,本公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2 为提升用户体验舒适,您确认并同意当你使用第三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时,视为您授权本公司将本服务登录账号与第三方产品和服务绑定,实现本服务与第三方产品和服务的数据同步分享,而不需您另行授权以及另行注册。

5.3 您深知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与本公司无关,当您使用第三方产品造成的损失或者纠纷,应由您与第三方自行处理。

(六)暂停、拒绝或终止用户的使用

6.1按照展业管家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展业管家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本公司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本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本公司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本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6.2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无需事先通知,将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将本服务内任何“用户资料”加以移除并删除。

6.3 您同意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不经通知有权先行暂停或终止您的账户、密码,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的部份或全部功能。

6.4 您确认,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展业管家账户。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按照本公司的规定向本公司申请注销该账户。

6.5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与您的展业管家账户相关的款项。

(七)展业管家用户账户安全性及涉及的收单服务

您了解并同意,确保密码及账户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您将对利用该密码及账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7.1 本公司通过您的展业管家登录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展业管家登录名和密码及身份信息,对于因密码泄露、身份信息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您的展业管家登录名和密码以及身份信息,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展业管家登录名及密码。

7.2 您同意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同意暂停其使用本服务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本公司在接受您的有效通知前,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已发生之效力,除非可证明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不知是未经合法授权之使用,否则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4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判,且征得本公司同意,否则您的展业管家登录名及密码、展业管家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八)本系统服务中断或故障

本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对您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8.1在本网站公告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8.2 手机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8.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九)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9.1 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义务承担责任。

9.2 您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交易双方承担。

9.3 您的信息是由您自行发布,本公司无法保证您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完整, 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9.4 本公司未对交易标的及本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本服务将符合您的需求。

本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錯。

您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您的期望。

9.5 展业管家”服务的合作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9.6 您经由本服务的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的下载而导致您手机系统的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您应负完全责任。

9.7 您自本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本服务的任何保证。

9.8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其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本公司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9.9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本交易服务费用总额。

(十)保密义务

本公司重视对您隐私的保护,关于您的用户资料和其他特定资料依法受到本公司保护与规范。除经您明确同意,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须披露外,本公司不会主动地收集、披露、转让{}提供给第三方。

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属于本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不正当的利用上述商业的技术秘密,且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变更或解除后而终止。

(十一)知识产权的保护

11.1 手机客户端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11.2 非经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 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软件程序或内容。

11.3 尊重知识产权是用户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服务条款的解释、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12.1 本公司对本服务条款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12.2 本协议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3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您与本公司的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解决。